学工处 2019-05-02 10:30:00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学工函〔2018〕3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南昌大学本科生“卓越班级
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内涵,选树班导典型,激发班导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卓越本科生班级导师”(以下简称“卓越班导”)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近两年来获评过“优秀本科生班级导师”的班导。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条件
1、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信赖。
2、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紧密联系学生,认真做好学生学业、心理、就业等工作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推动班级班风和学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二)推荐方式
“卓越班导”的推荐采取班导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三)评选名额
此次“卓越班导”的评选名额为15人。学生人数在1500人以下的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学生人数在1500-2500人的学院原则上推荐2名,学生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学院原则上推荐3名班导参加评选,自我推荐的班导不占学院推荐指标。
(四)评选程序
(1)班导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导师,填写《2018年南昌大学“卓越班导”申报表》(附件1)、《2018年南昌大学“卓越班导”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学院审核。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卓越班导”推荐名单上报学工委办、学工处。班导自荐的,可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上报。
(3)学校评选。学工委办、学工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确定入选名单。
三、表彰及奖励
(一)学校对“卓越班导”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在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优先推荐。
(二)获评为“卓越班导”的,学校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卓越班导工作室”建设经费,该经费从学校“创一流本科”质量提升工程经费中支出,连续支持4年。
(三)对于获评有“卓越班导”的学院,学校将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
四、工作要求
(一)“卓越班导”的遴选是学校“创一流本科”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推选中做到严格把关。
(二)为确保“卓越班导工作室”的建设效果,发挥“卓越班导”在育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每学年班导考核的基础上,还将组织“卓越班导”进行工作述职,促进班导之间的学习交流。
(三)各学院请于6月8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交学工处教育科,电子版发李云辉办公网邮箱。
(四)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应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学工委办、学工处监督举报电话为:83969126,联系人:李云辉。
附件:
1、《2018年南昌大学“卓越班导”申报表》
2、《2018年南昌大学“卓越班导”信息汇总表》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共南昌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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