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学工函【2018】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的通知

学工处 2019-05-02 02:50:00



南大学工函201826

关于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引向深入,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学生中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的基本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励学生自主思考和实践,切实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推进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为青年学生人生出彩搭建舞台。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的基本内涵

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以项目制的方式支持大学生开展各类校园文化实践活动,基本的的运行方式是设立大学生“中国梦●青春梦” 出彩基金(简称出彩基金),学生(或学生团队)自主申报相关实践活动项目,经评审和批准后,学生(或学生团队)在老师指导下自主组织实施相关活动。

三、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的基本要求

1、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利于校园文化素质提升,有利于学生个人成长成才。

2、项目应该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一定经费支持下可以较顺利开展相关实践的活动或工作

四、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的基本类型

1、自主申请型。学生(或学生团队)提出创意实践的设想和预期达到的目标,向学工委办、学工处递交申报书,学校组织评审,经审批后,资助一定经费,学生或学生团队组织实施。

2、竞标委托型。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创意实践的设想和预期达到的目标,面向学生进行竞标或委托给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学生(团队),资助一定经费,学生或学生团队组织实施。

五、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自主申请项目申报的基本流程

1、项目申报:学生有创意设想可以到家园网“活动”栏目下载《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表》,或先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咨询后再填表。项目申报人可以个人、小团队或社团等,小团队或社团以负责人的名义申报。申报项目书须列出达成的目标和实施方案步骤,以及需要学校支持的内容政策。

2、项目评审:学生自主申请项目一般每年学期组织两次评审(本学期由于是启动初期,只安排一次评)。

3、经费审批: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经费申请要求,由学工委办学工处处务会研究决定经费支持额度。申报项目支持经费额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部分项目如只需要政策支持的也可不予经费支持。

4、项目实施: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可为两个月、一个学期、一年三种。除有必要持续开展的项目外,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实施过程中,团队一般应在中期进行一次汇报。学工委办、学工处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和督办推进。

5、项目完结:自主申报项目的申报人应在项目完成时间之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完成时间截止时应向学工委办、学工处提交项目完成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在截止时间来临前应向学工委办学工处书面报告,并根据学工委办学工处的答复开展相关调整工作。

、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竞标委托项目申报的基本流程

1、项目发布:学校竞标委托类项目由学工委办学工处研究后提出,各学院可向学工委办学工处提出相关项目建议。项目一般在家园网、香樟家园等校园媒体上发布。

2、项目提交:学生或社团(学生)组织有意参加竞标项目的可根据竞标项目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并在截止时间来临前提交实施成果。实施成果可在网上提交的直接在网上提交,无法在网上提交的请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交。实施成果提交时一并提交项目申报表。

3、项目评审:竞标委托项目根据项目提交的具体截止时间择机安排评审。

4、项目完结:学工委办学工处在收到实施成果后,组织相关评审确定中标入选的项目成果。学工委办学工处处务会研究中标入选项目成果是否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及对未中标入选项目是否给予一定鼓励支持。

、关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的其他说明和要求

1、不断总结完善经验做法。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作为我校一项长期行的实践育人项目,本年度先予以试行,各学院要注意边试边,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计划的实施并争取2019年初完善相关方案,以便更好推进实践项目落地,以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

2、本年度重点支持项目。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是校园文化和网络文化建设、自身能力提升、贫困学生素质提升方面的项目。项目不包括班级、社团日常的活动和专项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假期社会实践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此类项目可通过学校其他经费进行支持)。

3、加强指导和管理。各学院及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尤其要指导团队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作经费的合理有效和安全规范使用。项目必须要有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一般为辅导员或班导。

4、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学院要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的宣传,加强对学生参加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的指导,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学生积极参与。

5本学期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本学期自主申请项目从5月2日至5月12日接受项目申报,第一批自主项目评审在5月中旬举行。

6、项目申报表及可以网上提交的实施成果请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发送至相关工作指定邮箱:13667084639@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第一批竞标委托项目目录》

附件2.《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 《大学生素质提升计划第一批竞标委托项目‌表述 》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共南昌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 2018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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